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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加速淘汰燃煤小锅炉
2017年,芝罘区环保局全力做好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和省环保督查工作,牵头成立区级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在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期间,圆满完成了各项保障任务。同时,在省开展两轮强化督查中,分别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散乱污”企业及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情况等和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共反馈问题20余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132家
2017年,芝罘区环保局牵头全区环境保护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牵头成立区级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在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期间,圆满完成了各项保障任务。中央环保督察组向烟台转办案件共计32批881件,其中标“*”重点案件119件。市协调联络组向芝罘区交办案件共计31批60件,标“*”重点案件5件,总件数列全市第六,其中涉及芝罘区环保局共35件,现已全部按时办结上报。同时,芝罘区环保局协助市级相关部门或会同其他县市区共同办结案件31件。芝罘区环保局在攻坚中一方面抓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定了《芝罘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禁燃区建设“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已完成禁燃区改造的179家锅炉使用单位开展了全面排查,淘汰新排查发现的9家“散乱污”企业燃煤锅炉,督促产生油烟的餐饮业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建立全区餐饮企业名录7000余家,截至目前完成整改1475家。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管控,截至目前,区管11家加油站中已全部完成油气排放处理装置(三级油气回收改造)验收备案。
同时,加强水环境质量改善,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共排查出各类入海河流和排放口26处,现场核实的排污河流和排污口共14处,其中市管的12处,报告市环保局及市排水处予以解决并积极配合开展整治工作;组织完成对红利市场和西口村等2处共17个入海排污口封堵工作。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警示标识的设置,完成标志和隔离设施设计方案的编制,起草了《烟台市大沽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芝罘段)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并跟踪督导落实,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截至目前,已关停25家。
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下大气力整治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2017年完成烟台市给芝罘区下达的11家“散乱污”企业关停整治工作,同时对全区进行新一轮“散乱污”企业的摸排,各街道(园区)累计新摸排146家,截至目前,完成整治132家。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对57家重点行业的VOCs企业开展第一轮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38家。开展固体废物、重金属污染整治,对全区14家重点涉危废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2家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依法、及时处理日常环境污染信案件,畅通信访渠道,攻坚清单中33起突出环境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今年以来,共受理环境污染信访案件1380起,处理率达到100%,结服率达到98%以上。
审批环评报告表(书)项目61个,登记表备案238个
此外,芝罘区环保局做好日常环境保护方面各项工作,严把新建项目环保准入关,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把关,杜绝重污染项目和污染扰民项目上马,深入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等改革,切实落实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等改革措施,建立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将市、区两级重点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旧居改造及基础设施遗留问题项目和重点招商项目等纳入绿色审批通道。与全区所有办事处(园区)及棚改办等进行了全面对接沟通,对各重点项目提前介入。针对具体项目及时为相关办事处(园区)提出环保方面的可行性意见,避免触碰环保禁批“红线”,对区直部门征求重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及时反馈意见,确保项目环评审批快速完成,助力芝罘区的发展。
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132家
2017年,芝罘区环保局牵头全区环境保护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牵头成立区级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在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期间,圆满完成了各项保障任务。中央环保督察组向烟台转办案件共计32批881件,其中标“*”重点案件119件。市协调联络组向芝罘区交办案件共计31批60件,标“*”重点案件5件,总件数列全市第六,其中涉及芝罘区环保局共35件,现已全部按时办结上报。同时,芝罘区环保局协助市级相关部门或会同其他县市区共同办结案件31件。芝罘区环保局在攻坚中一方面抓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定了《芝罘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禁燃区建设“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已完成禁燃区改造的179家锅炉使用单位开展了全面排查,淘汰新排查发现的9家“散乱污”企业燃煤锅炉,督促产生油烟的餐饮业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建立全区餐饮企业名录7000余家,截至目前完成整改1475家。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管控,截至目前,区管11家加油站中已全部完成油气排放处理装置(三级油气回收改造)验收备案。
同时,加强水环境质量改善,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共排查出各类入海河流和排放口26处,现场核实的排污河流和排污口共14处,其中市管的12处,报告市环保局及市排水处予以解决并积极配合开展整治工作;组织完成对红利市场和西口村等2处共17个入海排污口封堵工作。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警示标识的设置,完成标志和隔离设施设计方案的编制,起草了《烟台市大沽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芝罘段)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并跟踪督导落实,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截至目前,已关停25家。
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下大气力整治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2017年完成烟台市给芝罘区下达的11家“散乱污”企业关停整治工作,同时对全区进行新一轮“散乱污”企业的摸排,各街道(园区)累计新摸排146家,截至目前,完成整治132家。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对57家重点行业的VOCs企业开展第一轮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38家。开展固体废物、重金属污染整治,对全区14家重点涉危废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2家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依法、及时处理日常环境污染信案件,畅通信访渠道,攻坚清单中33起突出环境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今年以来,共受理环境污染信访案件1380起,处理率达到100%,结服率达到98%以上。
审批环评报告表(书)项目61个,登记表备案238个
此外,芝罘区环保局做好日常环境保护方面各项工作,严把新建项目环保准入关,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把关,杜绝重污染项目和污染扰民项目上马,深入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等改革,切实落实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等改革措施,建立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将市、区两级重点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旧居改造及基础设施遗留问题项目和重点招商项目等纳入绿色审批通道。与全区所有办事处(园区)及棚改办等进行了全面对接沟通,对各重点项目提前介入。针对具体项目及时为相关办事处(园区)提出环保方面的可行性意见,避免触碰环保禁批“红线”,对区直部门征求重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及时反馈意见,确保项目环评审批快速完成,助力芝罘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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