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资质:江苏开展公用压力管道隐患排查
编者按: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民生领域案件,其中包含一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和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案。
2021年6月19日,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对四川某燃气公司眉山分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燃气管道4.019km,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继续使用的燃气管道5.681km。最终被处以11万罚款。
上述为自有的燃气管道,燃气公司应当进行定期检查与检验。公用管道如同城市的“血管”,在城市正常运转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分别供给城市生产生活的燃料和蒸汽热水,但由于建设开挖、路面施工、管道老化、环境腐蚀等造成管道破坏事故频频发生。
为此,江苏省于2021年末启动公用压力管道隐患排查工作,本次排查工作将于2022年3月底完成,对查出的隐患即查即报,并建立台账清单。江苏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以下为原文:
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打击重点和省市场监管局确立的重点整治行业,形成“8+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重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以案件查办为抓手,切实解决民生诉求,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第四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五、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的四川某燃气公司眉山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和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案
案情:6月19日,该局对该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和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公用燃气管道,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上述管道。经查,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燃气管道4.019km,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继续使用的燃气管道5.681km。
处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10月26日,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111000元。
近日,江苏省公用压力管道隐患排查工作启动,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简称江苏省特检院)、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和江苏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联合对全省范围内约54300千米公用压力管道开展隐患排查。
在城市的路面底下,埋藏着很多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它们如同城市的“血管”,分别供给城市生产生活的燃料和蒸汽热水,但由于建设开挖、路面施工、管道老化、环境腐蚀等造成管道破坏事故频频发生。“2020年以来,全国多次发生燃气事故,本次排查吹响了保障城市公用压力管道安全的集结号,要彻底摸清底数及安全风险隐患,利用智慧特检平台,建立清晰的台账,为下一步压力管道安全监管奠定坚实基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副处长王金九介绍。
据了解,本次排查内容涉及管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及日常维护、在用管道检验情况,核实企业上报的管道台账、隐患数量等,最终提交隐患排查报告。为此,江苏省特检院直属分院编制了专项排查方案和工作计划,对公用管道隐患进行分类分级,明确排查重点和数据采集内容,做到全省统一标准,为管道智能化、数字化管理奠定基础。“排查人员不仅要核对资料台账数据,还要对管道沿河沿湖沿江、穿越人口密集区、旧房改造等重点区域进行实地排查。”江苏省特检院检验师陈潇对排查方案进行讲解。
本次排查工作将于2022年3月底完成,对查出的隐患即查即报,并建立台账清单。项目负责人、江苏省特检院直属分院副院长王晋表示:“本次隐患排查工作面广量大,江苏省特检院召集了全省20个分院的技术专家共同参与,必须做到摸清家底,精准施策,确保排查工作质量,为明年全省公用管道检验攻坚战打下扎实的基础。”
江苏省特检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宋高峰强调,要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全面排查城市公用压力管道各类风险,推进解决管线底数不清、超期未检、占压、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问题,降低城市公用管道特别是城市燃气管线第三方破坏事故率,提升城市公用压力管道运行维护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用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