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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2021年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深入践行人民城市建设和安全发展重要理念,聚焦推进本市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坚持社会共治,强化责任落实;严守安全底线,加强闭环整治;深化改革创新,注重服务民生;提升治理能力,完善系统治理,全力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与严重社会影响事件,着力提升市民群众的总体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平稳可控。
一、依法落实责任,完善共管共治格局
1.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依托市特种设备联席会议等平台,深入构建本市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和属地监管相结合的特种设备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注重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重点推进医疗卫生、轨交、学校、商业综合体、危化和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区域的智慧电梯建设和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结合推进“一网统管”建设,完善并落实全市各级监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科学实施督查考核,推动各级各方责任落实。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常态化,持续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等方式,巩固涉危险化学品、长输、公用燃气管道、液氨制冷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含加气站)等重点行业双重预防工作成果,扩大港口、冶金、造船等行业机电类特种设备和电站锅炉使用单位双重预防工作覆盖面,整体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特种设备从业单位年报公示工作,做好监察执法结果的社会公示,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动保险机制和物联网等现代科技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中的应用,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
3.夯实检验检测责任。对接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修订要求,研究本市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举措,坚持法定检验机构公益属性,做到“应检尽检”,加强社会检测机构监管,规范行业检验机构服务定位,引导构建公平竞争、规范施检、服务有序、质量为上的检验检测市场供给格局。推进检验检测全过程信息化可追溯,加快融入本市特种设备安全智能化监管体系。强化检验检测对监察的技术支撑,落实重大隐患报告制度。高质量完成重大活动的保障性检验工作。
4.强化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作用发挥,做好风险研究和重大问题决策咨询,强化技术支撑功能。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规范行业自律、组织行业资源、对接政府企业等方面的优势,鼓励参与或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法规政策宣贯、风险研判防控、隐患排查治理、课题调查研究等工作,推动行业整体质量提升。
5.推动社会共管共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市场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培训,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走深走实。结合“3·15”、安全月、质量月等活动,融合运用传统与新媒体宣教平台,采取“知识+案例”“倾听+参与”等方式,以知识宣讲、应急演练、劳动比武、立功竞赛等多种形式,强化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做好做足市民群众普及性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全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齐抓共管的主动意识。
二、科学治理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6.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深入推进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油气长输管道、涉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专项治理,认真排查梳理、整改防控各类风险隐患,推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清单”动态更新闭环,通过专题研讨、现场推进、挂牌督办等措施,攻坚克难,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化解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要按照风险等级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级分类,并制定针对性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措施,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7.强化重点整治力度。督促各区结合辖区实际风险状况,科学制定年度现场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检查发现隐患100%闭环整改要求,狠抓生产和使用环节安全。进一步强化电梯维保、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等重点环节,检验检测发现重大隐患以及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重点设备,公众聚集场所、“两工地”起重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岁末年初、高温汛期、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适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行动。着力做好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第四届进博会、第十届中国花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8.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获证单位证后监督抽查,持续加大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单位抽查和督促整改力度,提升本质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和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工作质量监督,持续服务保障本市特种设备领域高质量发展。做好特种设备监管、执法信息的社会公开公示,研究对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突出信用监管,通过许可、处罚、失信等数据共享,畅通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和退出机制。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企业100%完成年报,推动部门联合惩戒。
9.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监察检验、举报投诉、事故事件等来源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强化智慧电梯数据挖掘、分析和应用,精准打击电梯维保中借证挂靠、超期维保、未按技术规范实施维保等行为,整治电梯维保乱象。强化证后监管结果应用,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超许可范围生产以及用非法手段取得许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特种设备行政执法案件的指导、督办力度,规范特种设备执法行为,整体提升特种设备执法办案水平。
三、深化监管改革,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10.推进电梯领域改革试点。全面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改革,推行信息化、智能化维保模式。总结现有按需维保工作经验,及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按需维保工作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按需维保试点范围。加强按需维保监督抽查,强化公众监督,探索信用监管,实现电梯维保由“重维保过程”切实转变为“重维保结果”。深化电梯检验检测改革,强化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实施企业自行检测和定期检验,持续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工作监督和质量抽查,落实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托底责任,探索科学配置检验检测市场供给、提升检验检测质量的创新经验。
11.着力强化智慧监管。以城市数字化转型和“一网统管”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大力开展电梯智慧监管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智慧电梯平台,全面推广“上海智慧电梯码”,大力推进远程监测加装应用,加快电梯场景建设,丰富场景功能,逐步提升电梯智慧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本市气瓶信息追溯体系,推动气瓶充装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逐步提升气瓶充装智慧监管水平。以立体停车设备、叉车、大型游乐设施等为重点,加强智慧监管研究,逐步推进智慧监管全面应用。
12.深化行政许可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巩固特种设备行政审批便民惠企措施,完善网上审批、不见面审批,持续优化许可服务。积极支持浦东“一业一证”改革,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许可下放浦东的跟踪指导,加快形成改革经验。推进本市企业高频证照变更联办“一件事”改革,进一步简化优化许可流程。认真落实“跨省通办”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总局许可下放的承接工作,提升工作质量。
四、主动服务大局,全力保障民生需求
13.协同推进长三角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体化。签订长三角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协调建立区域特种设备安全合作、交流机制。推动区域特种设备相关资质、标准的互认统一,加强区域监管、执法资源共享协同,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与重大活动的联动保障和突发事件协同应对处置。
14.服务保障民生。跟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展,适时推行特种设备相关便民惠企举措,加大作业人员考试取证服务力度。对接“美丽家园”新三年行动计划,完成2500台使用满15年的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依据评估结论全力配合市房管等部门推进更新改造大修工作。配合市房管、规划、财政等部门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共研共商加装电梯流程,明确加装电梯的使用管理责任。做好民生相关投诉咨询等服务与处置工作,持续提升市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15.配合推进本市重大项目。配合市住建部门做好车用氢气瓶充装站建设服务,依法实施加氢站充装许可工作,严把准入安全关,规范落实安全监管。跟踪服务迪士尼“疯狂动物城”新片区、“乐高乐园”主题度假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迪士尼大型游乐设施监管改革创新五项举措推广。
16.服务节能减排。开展工业锅炉能效测试。联合市经济信息化部门开展提标改造锅炉安全、节能、环保效能“回头看”和锅炉管板无损检测抽查,突出工作实效。落实大气污染治理要求,对接市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的定期通报,配合开展联合执法。
五、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17.科学谋划“十四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规划部署,全面谋划“十四五”期间本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逐步构建集智慧监管、信用监管、风险监管、分类监管于一体的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18.加强法规标准制度引领。推动《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立项,开展相关评估、调研等工作。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工作推进计划,加快区域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标准研究。结合推进智慧电梯对接“一网统管”、电梯领域改革试点等工作,持续制定完善相关建设标准、政策文件和工作制度。制定出台地方标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安全技术要求》《机械式停车设备用电动汽车充电系统 技术要求与检验规程》《高压储氢瓶定期检验办法与安全评价标准》,推进地方标准《在用机械式停车设备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研究。出台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优化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制度。
19.加强基层履职能力建设。服务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需求,以B类监察员培训取证、岗位实务培训、集中研修提升等形式,加强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贯培训。聚焦一线监管队伍能力提升,以技术带教、岗位轮训、立功竞赛等形式,加快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高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及时高效处置突发事件的业务能力。要推动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安全监察人员队伍,继续弘扬“四特”精神,鼓励担当作为。
20.加强信息化支撑。围绕高效智能开展特种设备监管目标,深入梳理现有信息化系统整合升级需求,落实市区两级信息化建设需求,强化信息化系统对行政审批、监察检验、智能监管、城市治理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强数据归集和分析应用,致力提升本市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水平。
一、依法落实责任,完善共管共治格局
1.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依托市特种设备联席会议等平台,深入构建本市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和属地监管相结合的特种设备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注重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重点推进医疗卫生、轨交、学校、商业综合体、危化和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区域的智慧电梯建设和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结合推进“一网统管”建设,完善并落实全市各级监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科学实施督查考核,推动各级各方责任落实。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常态化,持续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等方式,巩固涉危险化学品、长输、公用燃气管道、液氨制冷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含加气站)等重点行业双重预防工作成果,扩大港口、冶金、造船等行业机电类特种设备和电站锅炉使用单位双重预防工作覆盖面,整体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特种设备从业单位年报公示工作,做好监察执法结果的社会公示,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动保险机制和物联网等现代科技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中的应用,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
3.夯实检验检测责任。对接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修订要求,研究本市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举措,坚持法定检验机构公益属性,做到“应检尽检”,加强社会检测机构监管,规范行业检验机构服务定位,引导构建公平竞争、规范施检、服务有序、质量为上的检验检测市场供给格局。推进检验检测全过程信息化可追溯,加快融入本市特种设备安全智能化监管体系。强化检验检测对监察的技术支撑,落实重大隐患报告制度。高质量完成重大活动的保障性检验工作。
4.强化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作用发挥,做好风险研究和重大问题决策咨询,强化技术支撑功能。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规范行业自律、组织行业资源、对接政府企业等方面的优势,鼓励参与或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法规政策宣贯、风险研判防控、隐患排查治理、课题调查研究等工作,推动行业整体质量提升。
5.推动社会共管共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市场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培训,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走深走实。结合“3·15”、安全月、质量月等活动,融合运用传统与新媒体宣教平台,采取“知识+案例”“倾听+参与”等方式,以知识宣讲、应急演练、劳动比武、立功竞赛等多种形式,强化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做好做足市民群众普及性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全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齐抓共管的主动意识。
二、科学治理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6.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深入推进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油气长输管道、涉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专项治理,认真排查梳理、整改防控各类风险隐患,推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清单”动态更新闭环,通过专题研讨、现场推进、挂牌督办等措施,攻坚克难,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化解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要按照风险等级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级分类,并制定针对性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措施,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7.强化重点整治力度。督促各区结合辖区实际风险状况,科学制定年度现场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检查发现隐患100%闭环整改要求,狠抓生产和使用环节安全。进一步强化电梯维保、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等重点环节,检验检测发现重大隐患以及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重点设备,公众聚集场所、“两工地”起重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岁末年初、高温汛期、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适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行动。着力做好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第四届进博会、第十届中国花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8.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获证单位证后监督抽查,持续加大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单位抽查和督促整改力度,提升本质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和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工作质量监督,持续服务保障本市特种设备领域高质量发展。做好特种设备监管、执法信息的社会公开公示,研究对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突出信用监管,通过许可、处罚、失信等数据共享,畅通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和退出机制。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企业100%完成年报,推动部门联合惩戒。
9.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监察检验、举报投诉、事故事件等来源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强化智慧电梯数据挖掘、分析和应用,精准打击电梯维保中借证挂靠、超期维保、未按技术规范实施维保等行为,整治电梯维保乱象。强化证后监管结果应用,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超许可范围生产以及用非法手段取得许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特种设备行政执法案件的指导、督办力度,规范特种设备执法行为,整体提升特种设备执法办案水平。
三、深化监管改革,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10.推进电梯领域改革试点。全面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改革,推行信息化、智能化维保模式。总结现有按需维保工作经验,及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按需维保工作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按需维保试点范围。加强按需维保监督抽查,强化公众监督,探索信用监管,实现电梯维保由“重维保过程”切实转变为“重维保结果”。深化电梯检验检测改革,强化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实施企业自行检测和定期检验,持续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工作监督和质量抽查,落实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托底责任,探索科学配置检验检测市场供给、提升检验检测质量的创新经验。
11.着力强化智慧监管。以城市数字化转型和“一网统管”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大力开展电梯智慧监管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智慧电梯平台,全面推广“上海智慧电梯码”,大力推进远程监测加装应用,加快电梯场景建设,丰富场景功能,逐步提升电梯智慧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本市气瓶信息追溯体系,推动气瓶充装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逐步提升气瓶充装智慧监管水平。以立体停车设备、叉车、大型游乐设施等为重点,加强智慧监管研究,逐步推进智慧监管全面应用。
12.深化行政许可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巩固特种设备行政审批便民惠企措施,完善网上审批、不见面审批,持续优化许可服务。积极支持浦东“一业一证”改革,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许可下放浦东的跟踪指导,加快形成改革经验。推进本市企业高频证照变更联办“一件事”改革,进一步简化优化许可流程。认真落实“跨省通办”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总局许可下放的承接工作,提升工作质量。
四、主动服务大局,全力保障民生需求
13.协同推进长三角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体化。签订长三角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协调建立区域特种设备安全合作、交流机制。推动区域特种设备相关资质、标准的互认统一,加强区域监管、执法资源共享协同,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与重大活动的联动保障和突发事件协同应对处置。
14.服务保障民生。跟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展,适时推行特种设备相关便民惠企举措,加大作业人员考试取证服务力度。对接“美丽家园”新三年行动计划,完成2500台使用满15年的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依据评估结论全力配合市房管等部门推进更新改造大修工作。配合市房管、规划、财政等部门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共研共商加装电梯流程,明确加装电梯的使用管理责任。做好民生相关投诉咨询等服务与处置工作,持续提升市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15.配合推进本市重大项目。配合市住建部门做好车用氢气瓶充装站建设服务,依法实施加氢站充装许可工作,严把准入安全关,规范落实安全监管。跟踪服务迪士尼“疯狂动物城”新片区、“乐高乐园”主题度假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迪士尼大型游乐设施监管改革创新五项举措推广。
16.服务节能减排。开展工业锅炉能效测试。联合市经济信息化部门开展提标改造锅炉安全、节能、环保效能“回头看”和锅炉管板无损检测抽查,突出工作实效。落实大气污染治理要求,对接市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的定期通报,配合开展联合执法。
五、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17.科学谋划“十四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规划部署,全面谋划“十四五”期间本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逐步构建集智慧监管、信用监管、风险监管、分类监管于一体的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18.加强法规标准制度引领。推动《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立项,开展相关评估、调研等工作。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工作推进计划,加快区域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标准研究。结合推进智慧电梯对接“一网统管”、电梯领域改革试点等工作,持续制定完善相关建设标准、政策文件和工作制度。制定出台地方标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安全技术要求》《机械式停车设备用电动汽车充电系统 技术要求与检验规程》《高压储氢瓶定期检验办法与安全评价标准》,推进地方标准《在用机械式停车设备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研究。出台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优化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制度。
19.加强基层履职能力建设。服务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需求,以B类监察员培训取证、岗位实务培训、集中研修提升等形式,加强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贯培训。聚焦一线监管队伍能力提升,以技术带教、岗位轮训、立功竞赛等形式,加快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高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及时高效处置突发事件的业务能力。要推动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安全监察人员队伍,继续弘扬“四特”精神,鼓励担当作为。
20.加强信息化支撑。围绕高效智能开展特种设备监管目标,深入梳理现有信息化系统整合升级需求,落实市区两级信息化建设需求,强化信息化系统对行政审批、监察检验、智能监管、城市治理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强数据归集和分析应用,致力提升本市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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