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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资质:《SH/T3501-2021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重大变化讲解
标准的合并
一直以来,非正式流出的版本,通篇几乎没有夹套管施工验收相关内容,所以我们对其是否合并SH3546-2011《石油化工夹套管施工及验收规范》、SH/T3517-2021《石油化工钢制管道施工技术规程》存疑。但查工信部有关文件,可以看到,该标准合并了SH3501-2011版、SH3546-2011、SH/T3517-2011。而根据正式版第41页有关表述,确实如此。该标准的处理方法是:在7.1.12、7.2.34等条目,加上:夹套管制作、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和GB 50517的有关规定。这样一来,相当于将SH3546作废,把其夹套管有关职能放在了GB50517,避免了标准规范之间同一内容反复提及。
压力管道定义和分级
近些年来,在总局2019-3号文、2021-41号文乃至GB/T20801-2020对压力管道定义和分级不断调整,所以SH3501的新版发布进程缓慢。但随着总局2021年41号文去年底的发布和今年中的实施(见审批权限调整,GA1定义变化!《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41号)今日起实施!),SH3501-2021版的发布实施不再存在障碍。可以看到,根据TSGD001-2009(新版见重磅!《工业管道安全技术规程》二次征求意见稿发布!),压力管道定义中的可燃不包含丙类液体。但2021年41号文、GB/T20801-2020版、《工业管道安全技术规程二次征求意见稿》已不存在此说法(即丙类也算可燃),总局的官方留言板在两年前也已然悄然变更了此说法,故SH/T3501-2021升版自然也做了适应性修改。比如SH/T3501-2011对于泄露性试验的说法是:输送极度危害、高度危害、可燃介质(工作温度低于60℃的丙类液体除外)以及设计文件规定的管道系统,应进行气体泄露性质试验。而SH/T3501-2021的说法是:SHA1级、SHA2级、SHB1(含温度<-29℃的丙类液体管道)级管道以及设计文件规定的管道系统,应进行泄漏试验。
有毒介质的管道的分级也是一个特色。一方面引用了2021年41号文、GB/T20801-2020版的说法,即采用《危害化学品目录》的急性毒性分类法,又在急性毒性之外,参考GBZ230,对于其它原GB5044规定的有害介质,进行了囊括,可能显示了中国石化集团或者SH行业对于职业健康安全的全方位防护的更高要求。
阀门的到场验收
SH3501-1997版、2011版等规范对于阀门的到场验收一直有明确的规定。即阀门到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比例和试验压力(注:不同规范要求不同)做壳体强度试验、密封试验和特定类型阀门的上密封试验。SH3501-2011版主要引用SH3518的规定。SH3501-2021版做了专有性的规定。不再逐一阐述。
焊前预热和焊后热处理的范围
变化明显。请读者自行对照。这些变化体现了近十年来,国内管道工作者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并总结提升的成果。
管道无损检测的新技术
其实,尽管近些年来NB/T47013系列承压设备无损检测规范对于相控阵超声PA、衍射时差法超声TOFD已然有相应的专篇规定,但作为国家级规范,GB/T20801-2020对于相控阵超声PA、衍射时差法超声TOFD的运用是相对保守的,可以理解。任何一项关乎人命生命财产安全的新技术需要有更多的对比,验证,方可不断成熟,达到稳妥。SH3501-2021则对此持开放态度。我们曾经发文讨论过此事,见最全压力管道用无损检测技术介绍,顺带告诉你条件不具备时,射线探伤如何被替代最合理! 需特别注意,TOFD一般不能在不锈钢管道上应用,和普通UT一样,用在较厚焊缝时有优势,PA则不太适应较厚焊缝。
管道泄露试验新思维
在SH3501-1997版、2011版等规范,明确要求泄露性试验宜采用空气。但GB/T20801-2020首先摒弃了这种理念。摒弃的原因是:第一,程序繁琐,成本高。第二,高气体压力进行泄露性试验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危险性评价见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气压试验储能大小和安全疏散距离怎么计算?ASME PCC-2-2018讲的很清楚!和更深层次的讨论:一步步实例说明气压试验如何进行安全性分析!一文。在敏感性试验-工业管道泄露性试验新趋势!来看有关专家的文章!,我们讲到过相应理念的变迁。在本标准9.3.4写道,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气密性泄露试验或者敏感性泄露试验。并对敏感性试验的试验方法给出了参考。即NB/T47013.8附录A、C、G。想了解更多的关于压力管道资质信息可以经常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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